5月18日,據湖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信“湖州發布”消息,浙江省湖州市發布進一步加強市場調控的通知。 通知明確,實行住房限售。在中心城市范圍內,新購買的住房(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),網簽合同時間在本通知實施之日后的,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轉讓。中心城市范圍內新建商品住房申領預(現)售許可證后,購房意向登記數大于本期可售房源數的,實行公證搖號銷售。對采用“限房價、限地價”方式出讓的住宅用地項目全部實行公證搖號銷售。 全文如下: 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 各區(縣)人民政府、各成員單位: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、省、市對房地產市場的工作要求,堅持“房住不炒”定位,全面落實“穩地價、穩房價、穩預期”目標,切實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 一、實行房地聯動。在細化網格,合理確定地價的基礎上,對熱點區域實行“限房價、限地價、競配建、競自持”的房地聯動機制。競買人在參與商品住宅用地競拍前,應簽署知曉出讓地塊房地聯動機制及理性競價的承諾書,承諾書納入土地出讓合同。 二、實行住房限售。在中心城市范圍內,新購買的住房(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),網簽合同時間在本通知實施之日后的,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轉讓。本通知實施前購房人已簽訂購買協議、支付相關款項并能提供有效支付憑證,但尚未網簽合同的,可不受限售政策限制。 三、推行公證搖號銷售。中心城市范圍內新建商品住房申領預(現)售許可證后,購房意向登記數大于本期可售房源數的,實行公證搖號銷售。對采用“限房價、限地價”方式出讓的住宅用地項目全部實行公證搖號銷售。 四、嚴格合同更名管理。商品住房在辦理網簽合同后,除在父母、配偶、子女之間更名外,其他不得更名。網簽后退房的,撤銷網簽合同后的房源按原價格公開銷售。 五、強化住房保障。各區縣要通過出讓土地配建、集中建設等方式,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力度。加快已確定項目建設速度,加大房源供應量,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求。 六、加強房地產市場整治。堅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,重點打擊虛假宣傳、哄抬房價、信貸資金違規入市等違法違規行為,優化市場環境,健全房地產市場監管長效機制。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實施,之前有關政策文件與本通知規定不符的,按本通知執行。各區縣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意見。 湖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聯席辦公室 5月18日 |